我中心受南宁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9〕201906060145号计划函要求,于2019年07月23日就南宁师范大学四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师范大学四校区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9-G3-24882-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南宁师范大学明秀、长岗、五合、武鸣四个校区的校园保洁、绿化、小零星修缮、学生公寓管理、电梯管理、应急车及校园交通车运行服务项目等物业服务采购(1项);
服务年限:贰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2019年07月02日。
四、评标日期:2019年07月23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玉龙、龙小玲、黎锦燕、陈俊杰、李德萍、潘林
采购人代表:韦红焰(本项目)
五、采购结果信息:
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失败。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本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宁师范大学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0771-390805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0771-5309303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