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在明秀校区鸿远楼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校党委张鹏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的校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张书记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融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张书记强调,以本次会议为标志,学校党纪学习教育正式启动,党委常委要扛起政治责任,带头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当标杆、作表率。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的始终,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与工作安排,带头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充分结合实际,抓好以案促学,加强研究解读,强化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争做有理想、负责任的行动主义者,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了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等事项。4月1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学校党委接到上级通知要求后,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及时向各二级机构党委印发《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工作提示》,指导启动党纪学习教育。学校专门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二级机构党委、校内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