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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2014年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

文章来源: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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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探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419日,由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与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的“2014年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鸿远楼409会议室召开。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邓纯东,首都师范大学王淑芹教授,广西大学闭伟宁教授、魏敦友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秦红增教授,学校党委副书记叶德明教授、副院长元昌安教授、原副院长黄少琴教授、科研管理处负责人以及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学术研究骨干人员和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研究生。

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邓纯东院长作题为“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主题报告。邓书记认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他从六个方面提出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一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必须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二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总结党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经验;三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要认真吸取中国优秀文化和民族地区优秀文化;四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要认真研究和对待发达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文明;五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要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一致的;六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王淑芹教授从社会治理的主体、方式、德法与共治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法治和德治的关系问题;闭伟宁教授从政府和社会组织两个方面阐述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秦红增教授则认为民族地区乡村治理要与乡村发展结合起来,要与民俗传统的承接结合起来,要与民族制度与民族信仰制度结合起来,力求乡村治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魏敦友教授从乡村治理研究方法、理论建构和未来展望三个维度论述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问题;陈文琼副教授则从田阳县乡村治理的个案分析探讨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的问题。

最后,曾令辉教授提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协同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实施跨学科研究,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开展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及其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应用研究。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是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维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有效防范社会风险的客观要求。二是加强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风险管理研究,要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尤其在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科学预测各种社会风险,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与德治保障机制研究。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民族地区传统社会治理的资源,尤其要发挥民族地区丰富的民俗资源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科学地处理好德治与法治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关系。

本次学术研讨成功的举办,为进一步加强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建设,明确研究地位,凝练研究方向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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