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要求,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学院按《南宁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和学校领导集体审定,评选出文学院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黄秀春等6040名学生为我校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现将获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明秀校区工会楼三楼304室),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人:黄琳玲,联系电话:0771-3103978。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xlsx
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