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文件要求,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学院按《南宁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全体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评选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刘新婷等708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现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明秀校区工会楼三楼304室),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人:黄玥,联系电话:0771-3103978。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
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