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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85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出租人承诺

我方(南宁师范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经营范围(限定性)

租赁要求

1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1号商铺

63

6804

100

20000

文印、广告

1.租赁期为5年(自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    

2.装修期30天。            

3.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2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5号商铺

66

7128

100

20000

书店、文具、眼镜

1.租赁期为5年(自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          

2.装修期30天。              3.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3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7号商铺

26

2912

100

5000

电脑、手机等维修

1.租赁期为5年(自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          

2.装修期30天。              3.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4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8-15号商铺

208

23296

100

500000

超市

1.租赁期为5年(自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          

2.装修期90天。              3.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5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4号学生公寓底层房屋招租(5年)项目16号商铺

33

3564

100

10000

电信运营、手机、网络服务

1.租赁期为5年(自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        

2.装修期30天。              3.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不得要求委托方对铺面进行装修和整改。

3.承租人按出租面积承担相应的商铺评估费(评估费总额为12500元)。标的1评估费为1988元;标的2评估费为2083.62元;标的3评估费为820.82元;标的4评估费为6566.56元;标的5评估费为1041元。评估费不可调整,中标后,由承租人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㈠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2、3、4)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㈡标的用途:详见标的清单经营范围。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㈢禁止转租、借出。

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人须遵守标的清单“经营范围、租赁要求”所列的各标的租赁要求。

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标的1、2、3、5

   1.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书面承诺书,保证无严重违法或失信记录如发现竞租人存在造假或欺骗行为,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此外,对在本校或其它学校经营中有违约行为者,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竞租人在以往的租赁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有相应的支付能力,提供无违约、无拖欠租金申明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5.其中标的5由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其代理承租运营(要求竞租人提供该校区所属区域公司的独家代理授权书)。

)标的4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叁佰万元以上(含叁佰万元),税务2019年-2021年连续3年为B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至2022年12月止的连续6个月为本企业员工(至少10人)按时依法缴纳社保(中断补交不算)以社保查询结果为准;

   3.有商铺租赁运营经验,运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4.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此外,对在本校或其它学校经营中有违约行为者,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5.竞租人在以往的租赁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有相应的支付能力提供无违约、无拖欠租金申明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5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超市的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水电押金(1万元;超市5万元)及相应的评估费。后续按半年支付租金(每年按10个月交付租金,每年2月、8月免租),先付后用。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结束前5日内交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须在上一个租赁期满前5日内交纳,以此类推。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南宁师范大学    

账号:6262574982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等三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标的1、2、3、5报名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企业法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书面承诺

个体工商户提供书面承诺;

提供无违约、无拖欠租金申明;

标的5需提供该校区所属区域公司的独家代理授权书。

2)标的4报名材料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叁佰万元以上,含叁佰万元)、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提供税务2019年-2021年连续3年为B级及以上证明;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022年12月止的连续6个月为本企业员工(至少10人)按时依法缴纳社保(中断补交不算)(提供社保查询结果);

有商铺租赁运营经验,运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竞价成功后需提交合同原件复核);

提供无违约、无拖欠租金申明;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无违约经营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前30分钟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0771-5726808 、唐老师13807715514

报名咨询

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委托授权书.docx

2.铺面租赁合同.pdf

3.标的照片.zip

4.承诺书(模板).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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