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附件 2021年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公开样表
填报单位:南宁师范大学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获得专项债券资金(万元) |
截至2021年末已支出金额(万元) |
截至2021年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
绩效自评等级 |
1 |
专项债券(武鸣校区建设) |
20000 |
20000 |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年度内执行率100% |
一等 |
2 |
专债二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建设) |
15000 |
15000 |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年度内执行率100% |
一等 |
3 |
专债三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建设) |
15000 |
1484.49 |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根据文件规定,该资金在2022年3月底用完。 |
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