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及广西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通知》(桂妇字〔2021〕5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党委常委、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林雯同志参评广西三八红旗手,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3日-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提交学校纪委办监察室或人事处。
电话:纪委办监察室0771-3908523;人事处0771-3908084。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