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引进银行投资合作建设南宁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引进合作银行投资建设南宁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项目
项目编号:HYZB-NND3G-2021-000032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招标人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拟通过整合学校各种资源,引进银行资金进行智慧校园的项目建设,现拟招标方式确定一名合作银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是在邕的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金支付清算资格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区域性商业银行的省级或以上银行,如果投标单位为省级银行下属市级或区级分行则必须有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或以上银行唯一授权书原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只能由其自身或一家具有法人授权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2019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7、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8、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7日18时00分止。
2、发售地点: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25层2517号);
3、售价: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明确委托权限)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纳,并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和账户详见招标公告第十条】。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1 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1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
八、网上查询地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n--jlqs92a.com(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九、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25层2517号
项目联系人:卢工
十、开户银行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秀灵支行
银行账号:80501166378888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