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委托我校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30日前将意见实名反馈至南宁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监督小组办公室(鸿远楼304室),联系电话:0771—3908523。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0年度南宁师范大学通过职称委托评审名单 .docx
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