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6】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东风路与建设路交叉处东北面地块
建设规模:二期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20.6 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楼约 6.58 万平方米、学生宿舍约 10.7万平方米、食堂约 1.99万平方米、综合体育训练馆约1.3 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校门、围墙、室外运动场及附属设施、二期变配电、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绿化、节能、停车位、校车候车亭及配套设施、校园文化设施(含各类标识)、交通标识系统设施、弱电智能系统、总平(含土方平衡)等工程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78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07月。
2.2 招标范围:二期建设的单体及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弱电智能系统、总平(含土方平衡)、道路、交通、照明、电力管沟、通信、消防、人防、绿建、节能、绿化等工程所需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020年11月16日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 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nnggzy.org.cn上 发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227863)
gxzf格式的文件为专门的电子标格式,需要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