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相关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单位按照规定在每年6月底前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17—2018年发行的新增政府债券情况表
财 务 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