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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新校区研究生综合楼施工(GXNNZC2016-G2-1032-XY) 招标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点击数:

         

各投标人:

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新校区研究生综合楼施工(GXNNZC2016-G2-1032-XY)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章招标人联系人“蒙老师”更改为“蒙梅青”。

2、招标文件第一章3.1“[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改为“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更改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原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时间为2016年5月-2016年7月,现要求时间更改为2016年6月-2016年8月。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情况“(2)企业管理体系:同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更改为“(2)企业管理体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二)企业信誉“(1)考核期内,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 2 分,满分2分。(2)考核期内,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5分,满分6分。(3)考核期内,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更改为“(1)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2)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3)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三)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得6分,未能满足此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得6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得4分,此项不得分则资格审查不合格”;“4、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3分,此项满分4分”更改为“4、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备初级职称得0.5分,此项满分4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 技术标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8分)”更改为“项目管理机构(6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5.00分”更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3.00分”;“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得2分;2、项目经理在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验收合格的得1分”更改为“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得0.5分;2、项目经理在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验收合格的得0.5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 技术标评审标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2.00分”更改为“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00分”;相应的评分档次“优(1.6-2),良(1.1-1.5),差(0-1)”更改为“优(2.5-3),良(1.6-2.4),差(0-1.5) ”。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 技术标评审标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2.00分”更改为“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3.00分” ;相应的评分档次“优(1.6-2),良(1.1-1.5),差(0-1)”更改为“优(2.5-3),良(1.6-2.4),差(0-1.5) ”。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3)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1. 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4分)。2. 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2分)。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1分)。4. 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0.4分)。5. 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 6.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2分)”更改为“1. 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2. 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 4. 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5. 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6.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12、招标文件第三章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5期”更改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7期(绿化部分按2016年第5期)”。

13、招标文件第七章增加“根据本项目的地质勘查报告:项目场地及其附近无断裂构造通过,属稳定建筑场地;周边未发现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作用,经过询问了解和现场钻探,发现研究生综合楼、8#学生宿舍楼场地内或周边存在一些地下管道,综合评价场地与地基稳定性较好,场地较适宜拟建物建设;对地下管线、填土、膨胀土、岩溶溶洞进行适当处理后,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较好,场地较适宜拟建物建设。”

1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在下载更新的修正版招标文件。

以上修改的内容已更新至本项目修正版招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下载。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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