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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岗位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点击数: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招聘公告》,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岗位考试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现场确认

各阶段的现场确认时间详见附件。各应聘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凡在报名时间递交应聘材料,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公布的日程安排参加现场确认。

3.参加笔试人员要提供本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4.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多报。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5.现场确认时,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50元/科。已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缴费的,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一律不退报名及考试费用。

6.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现场确认审核并缴费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因工作需要,我校对《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中考试办法进行调整:对教学岗位、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教学岗位面试方式变更为结构化面试。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地点、闭卷的方式,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侧重考察阅读和写作基本能力。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

(3)笔试结束后,成绩于当天在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辅导员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教学岗位、教辅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6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名单,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到1:6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后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

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在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学校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和60%)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教学岗位、教辅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所有岗位面试考核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自我认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决策应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结构化面试考核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0分钟。

(3)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学校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三、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附件:1.2015年广西师范学院非编同等待遇岗位招聘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2.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名单一览表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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