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
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3年,我校获批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2482人,专科生158人,硕士研究生1146人,留学生148人。开设有63个普通本科专业,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85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46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170多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和机关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各类岗位人才。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非编聘用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三)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六)具体岗位要求:
1.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应聘行政管理岗位者,写作能力强。
3.应聘教学教辅岗位者,具备《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非编聘用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其他要求条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岗位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2015年5月17日报名截止。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应聘者登录广西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210.36.80.167)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名以“岗位编号+应聘者姓名”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gxtc.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并在学校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四、考前现场确认及缴费
(一)考前现场确认
考前现场确认时间将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学校主页公布。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确认考生身份。
(二)缴费
学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 50 元。
五、考试、考核程序
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二科进行,各科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一)考试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地点、闭卷的方式,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侧重考察阅读和写作基本能力。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
(3)笔试结束后,成绩于当天在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核
(1)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自我认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决策应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教学岗位采用面试试讲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面试考核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0分钟。
(4)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1:1比例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内容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事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九、纪律
(一)在笔试、面试试讲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签署参与考评的人员的姓名、日期,并由监督人员密封交专人负责保存。
(二)各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联 系 人:赵老师 黄老师
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鸿远楼315室
电话、传真:0771-3908854
附件:1. 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非编聘用岗位需求表
2. 广西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师范学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