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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法学与社会学院社工系行政教工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文章来源:法学与社会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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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学与社会学院党委工作部署,4月23日下午,法学与社会学院社工系行政教工党支部在五合校区理楼606室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社工系行政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袁锐同志主持。

首先,袁锐同志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袁锐同志围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深入剖析,并号召全体党员要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自觉用《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在会议的交流分享阶段,支部党员们纷纷表示要提高站位学,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要全面学、反复学,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将立足实际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思路举措,坚持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遵循,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纪律保障。

最后,袁锐同志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了总结,强调支部党员在学纪明纪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能够及时排查、防控到位。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深化了支部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营造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支部将继续把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为支部和学院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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