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监督举报 >信息门户(校内)
X
欢迎光临南宁师范大学!
  • 1
  • 2
  • 3
  • 1
  • 2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 正文

广西师范学院引进保险公司到校设点邀请函

文章来源:zbb 作者:zbb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广西师范学院

引进保险公司到校设点邀请函

 

               公司:

我校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引进保险公司到校设点,办理2012级学生相关保险业务,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投保对象及期限:我校2012级学生约4058人,其中本科生3300人,专升本350人,研究生408人;保险期本科生为四年,研究生为三年,专升本为2年。

(二)投保内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三)投保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保证投保学生在保监会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充分享有最优的保险服务,切实维护投保学生的权益,确保投保学生享有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保障。

 (四)工作要求:中标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价格及其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2012级学生98日入学时,由中标公司派人到校,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2012级学生入学后保证人手一册保险宣传资料,不定期组织开展保险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保险知识;坚持每周二(节假日顺延)有专人到学校接受学生医疗理赔申请。

二、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三)投标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三、投标文件

(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公司概况、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资质的证明,相关证件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此次投标事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从业资格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承担类似项目(学校)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五)保险方案书应明确各险种受益人的权益、保险责任起始时间(从201298日起)、医疗理赔范围、理赔比例、理赔的最高额度、服务措施和优惠承诺等,保险方案书加盖单位印章。

(六)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处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标办法

(一)学校成立2012年度学生保险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二)工作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险种报价、保险责任处理、理赔服务、优惠承诺、市场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三)各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以学校通知为准,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有关事项

(一)投标书接收时间:20120903 日上午 11:30 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投标书送达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 104 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908079

联系人: 汪老师、莫老师

     广西师范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